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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王孟倫/台北報導〕國發會委員會今天審議通過,財政部提報「國家資產活化運用執行成果」,預估未來四年,國有公用不動產活化部分、將有8百億元收益;至於國有非公用不動產,推估提供開發利用期間可創造2千3百億元收益(含權利金、租金及稅收)。

  • 國發會今天審議,由財政部提出的國有資產活化運用執行成果,國發會強調,國家資產活化是當前重要政策。(記者王孟倫攝)

    國發會今天審議,由財政部提出的國有資產活化運用執行成果,國發會強調,國家資產活化是當前重要政策。(記者王孟倫攝)

  • 國發會副主委(右)黃萬翔今天主持委員會議。(記者王孟倫攝)

    國發會副主委(右)黃萬翔今天主持委員會議。(記者王孟倫攝)

國發會表示,該計畫將透過跨域、跨部會活化運用策略,增進國家資產價值,達成「以財政支援建設,以建設培養財政」的願景。主要有三大活化目標,包括:「國有公用不動產」、「非公用不動產」及「國營事業資產」。

首先,「國有公有不動產」之活化,將透過出租、利用,及以促參引進民間投資,推動相關公共建設;目前主要例案:包括松山機場商務航空中心、太魯閣國家公園布洛灣、宜蘭國立傳統藝術中心。

其次,「國有非公用財產不動產」方面,將透過地上權設定、都市更新、共同開發、標租等,主要案件包括:華光特區、空軍總部、基信營區與國軍英雄館等。

第三,「國營事業資產」方面,積極創造事業盈餘,讓國家資產全面「活」起來。

對此,國發會強調,資產活化是當前國家重要政策之一,政府將秉持創新管理思維,整合規劃活化運用。另外,涉及被指定古蹟或登錄為文化資產者,財政部亦將協調文化部及地方政府,共同研擬資產保存與國家資產活化雙贏策略。

資料來源: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business/breakingnews/11656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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